中国社会科学院本级2021年
关于实有资金定期存款的竞争性选择银行公告
为加强我院实有资金存放管理,提高实有资金增值收益,改进合作银行服务质量,根据《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及《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本级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银行操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对定期存款的存放银行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选择,现予以公告。
一、存款期限、规模
(一)定期存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
(二)存放资金规模:每家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定期存款银行数量: 2 家。
二、报名银行资格条件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参与竞争的银行所提供的定期存款利率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上浮率不低于50%。
(五)符合《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本级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银行操作办法》中关于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
(六)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我院已开设结算户银行不在本次竞争性选择范围内。
三、报名要求
符合要求的银行在2021年5月 12 日至2021年5月 21 日期间,提供本银行的基本情况介绍资料一式五份(包括: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质量指标、偿付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建设介绍)(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8519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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