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8〕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务基建计划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合作发行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作为中心向缴存人提供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现将办理联名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名卡的概念
联名卡是由国管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合作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同时,每张联名卡均配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用于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提取、计息等记录。
二、联名卡的功能
联名卡具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下列功能: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凭此卡可在任意建行ATM机及自助终端查询机上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业务明细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定向提取:办卡成功后,该卡将作为唯一的提取资金接受卡。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以确保资金安全。
此外,联名卡还具有普通龙卡储蓄卡的所有功能。
三、联名卡的优惠服务
(一)免收年费;
(二)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三)对首次办理联名卡的,免收手续费。以后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换卡,按规定收取补办卡手续费。
四、 联名卡办理范围
在国管分中心受托建行经办网点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职工均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封存状态的职工暂不办理,待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正常缴存后,由新单位办理。
五、联名卡的办理方法
本次联名卡办理采取单位统一集体办理的形式。单位应先到经办网点领取相关表格、数据,收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职工核对办卡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将申请资料交经办网点。完成制卡后,经办网点通知单位领取联名卡信封,再由单位将联名卡及配套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发放到个人。具体流程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业务流程》(附件1)。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尽快到经办网点领取办卡材料,12月底前完成办卡工作,遇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国管分中心或经办银行联系。
国管分中心联系人:康颖联系电话:65993061
附:1.: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业务流程
2.: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
3.: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电子数据格式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
作者: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联名卡 通知